浙江绿实新材料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招募公告
为响应《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及浙江省“415X”产业集群专项基金的规划,浙江自贸区绿实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浙江绿实新材料基金”)将在舟山成立。为了丰富投资组合,扩大合作范围,现面向全国公开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金概述
浙江绿实新材料基金初始规模为40亿元,由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主要管理者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有多家机构共同参与。该基金专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领域,特别关注炼油化工、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原则上,80%的资金直接投资于项目,其余部分可用于投资子基金。
二、子基金管理人的条件
候选管理人需符合以下标准:
1.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并已在中国相关部门完成登记备案。
2. 最近三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且无重大事项处于调查阶段;具备健全的管理体系、决策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
3. 至少拥有5名专业投资人员,其中至少3人有超过3年的股权投资经验;管理团队累计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4. 在炼油化工、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行业有成功的投资记录,至少有3个案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所投企业已完成IPO;(2)退出项目的年化收益率达到15%及以上;(3)未退出项目的公允价值年化收益率同样达到15%及以上。
5. 提交申请时需获得基金目标规模50%以上的出资承诺函(不包括自身)。
三、子基金设立条件
子基金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投资方向
聚焦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资金全部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领域,其中至少70%投向炼油化工、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等相关行业。
(二)注册地点
必须位于浙江省内。
(三)规模与出资比例
1. 浙江绿实新材料基金对单个子基金的投资总额不超过4亿元,具体规模不限。
2. 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上限为其认缴规模的30%,若超出20%或金额超过1.5亿元,则需委派代表参与决策。
3. 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普通合伙人需认缴不少于基金目标规模1%的资金。
4. 浙江“4+1”专项基金在单个子基金中的认缴比例不得超过基金总规模的50%。
(四)设立形式
采取全新设立的方式,不接受通过转让份额的形式参与。
(五)存续期限
子基金的存续时间不得超过浙江绿实新材料基金的剩余存续期。
(六)区域投资指标
子基金需确保返投至浙江省的资金量不低于浙江绿实新材料基金实际出资额的两倍,其中舟山市的投资额不低于其实际出资额的1.2倍。舟山的投资计入全省数据,不重复统计。此外,子基金在浙江省其他地区的投资金额不得低于浙江绿实新材料基金实际出资额的20%。
四、报名方式
(一)材料领取
有意者可通过发送申请邮件至指定邮箱获取材料,邮件主题需注明“申领征集材料”,并附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联系人信息。我们会在下一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发送电子版资料。
收件邮箱:fanqianyi@zjenergy.com.cn,抄送至zhanghao1@zjenergy.com.cn。
(二)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按指南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纸质版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星街道玉皇山基金小镇二期甘水巷30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下午17:30。
联系人:张浩、范茜依;
联系电话:0571-86679256、0571-86679254。
申请人应对获取的所有非公开信息严格保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并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此公告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浙江绿实新材料基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后续步骤并最终选定合适的子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保留随时对公告内容进行解释或调整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