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吸引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贵阳市“六个生态”建设,践行“生态立市”的战略目标,依据相关文件的要求,贵阳市启动了生态城市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或“母基金”)子基金管理人的公开招募工作(第一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子基金管理人需在中国注册,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原则上,子基金管理人的实缴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子基金管理人需确保其管理及投资行为符合规范,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投资决策流程、风险管理机制以及财务管理制度。
子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管、监事等关键人员不得存在被行政处罚或司法处罚的不良记录。
需满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机构设定的相关要求。
对于过去在贵阳市有基金设立经历或成功投资项目的管理人,如对当地产业发展有显著贡献,可酌情放宽业绩要求。
申请机构需参照《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第一批)公告》以及《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17:00前接受申请,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申请机构需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纸质版两种方式提交材料: - 电子邮箱:gygzw1013@sohu.com -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N2栋写字楼,贵阳城投大厦
联系人:刘品君
联系电话:0851-85900887
附件1:《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申报材料》
附件2:《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
以上信息由贵阳市久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