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经开区发展引导基金招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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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引导基金子基金招募通知

为了吸引更多社会资金聚焦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发展,强化基金对重点产业的支持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现就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子基金的申请工作发布以下公告:

一、母基金概况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母基金”)由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的形式运行,旨在借助各类社会资本,引导其投资和支持开发区的重点产业。母基金的初始规模为1.52亿元人民币,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受管委会委托,授权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出资人的职责。母基金的管理方为山西省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注于新能源、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新兴领域的投资。

二、子基金设立标准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设立的专业投资子基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运作方式

母基金通过参股形式设立子基金,采用市场化方式征集子基金方案,公开选拔符合产业规划方向的管理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共同发起相关领域的子基金。子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母基金及其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所投资子基金是否遵循既定的投资方向,但不参与日常运营管理。

(二)母基金出资比例

母基金在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通常不超过50%,对于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特殊案例,可一事一议。

(三)注册地点

子基金原则上需在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

(四)投资领域

子基金将重点围绕氢能全产业链展开投资活动。

(五)返投要求

子基金对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的投资金额不得少于母基金的出资额。这包括对区内企业、开发区企业在外地的投资项目(含并购)以及外地企业在开发区的投资。

子基金的投资金额计算涵盖:投资于吕梁本地企业或本地控股外地企业的金额;对在吕梁设立子公司并开展实质性业务的外地企业总部,按子公司在当地固定资产投资、净资产及实缴注册资本的较高值的两倍计入;将总部迁至吕梁的外地企业,按专业子基金对其投资金额的两倍计入;通过非投资方式引入的企业,按落地项目在当地固定资产投资、净资产及实缴注册资本的较高值的两倍计入。

(六)存续期限

子基金的封闭期不超过五年,其中投资期三年,退出期两年,且存续期不得超过母基金的存续期。

(七)管理费用

子基金的管理费按照市场规则支付,年度管理费率上限为2%,具体条款将在子基金合伙协议中明确。

(八)投资限制

子基金在运作期间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 名股实债等形式增加政府债务;
  2. 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并购重组目的除外);
  3. 直接或间接参与期货等衍生品交易;
  4. 投资房地产、评级低于AAA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5. 为企业提供担保,但以股权投资为目的,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为期一年以内的担保除外;
  6. 提供除融资担保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7. 向第三方提供赞助或捐赠,但获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8. 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9. 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10. 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11.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业务。

三、申请机构资格要求

(一)合格资质

申请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并已在中基协完成登记和备案。需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匹配其业务需求的软硬件设施,原则上基金管理公司的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完整管理团队

至少配备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机构及其主要成员应有良好的合规记录,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和信誉,无重大过失,且在过去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优秀的管理成果

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应具有丰富的产业投资管理经验,当前实际管理的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且主导过至少3个成功的股权投资案例。

(四)深厚的产业背景与落地能力

管理团队在高端产业链接、产业运营以及产学研结合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对吕梁市本地产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有深刻了解,具备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经验,在山西省有实际产业发展和项目落地经验者优先。团队需有能力对接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等资源,并具备较强的产业招商能力。与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等有股权关联的机构优先考虑。

(五)完善的管理体系

需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决策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严谨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充足的募资能力

需明确募资对象或提供证明子基金管理机构具备募资能力的相关文件。

四、子基金申请材料

申请机构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内容请参考附件):

  • 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登记表;
  • 申请机构的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在中基协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证明、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申请机构管理团队主要成员的简历;
  • 申请机构及核心团队的投资管理情况表及相关业绩资料;
  • 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 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 子基金组建方案;
  • 根据母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交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四份,装订成册提交。

五、子基金设立流程

(一)初步审核

母基金公开征集子基金组建方案,山西省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项目立项与尽职调查

通过初审的申请机构将接受山西省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立项评估和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三)内部决策

尽职调查结束后,山西省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内部决策会议,对拟设子基金方案进行投票表决,并提交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金理事会审议。

(四)理事会评审反馈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金理事会的评审意见反馈给山西省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其依法依规处理。

(五)结果公示

山西省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合格的子基金管理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将启动调查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实施子基金投资方案,签署合伙协议、合同或章程。

六、申请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基金管理机构可向山西省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申请。申请机构需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一致性负全责。若发现材料中存在虚假或伪造等情况,母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合作。

七、联系方式

母基金管理机构:山西省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辰
联系电话:13546453538
电子邮箱:xuechen@sxifc.com.cn
材料寄送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B座2006室
附件: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引导基金子基金申报文件模板

来源:中合盛资本

本文来源: 投资界 文章作者: 服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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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支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除S母基金参投的子基金外,募集资金原则上在子基金首期到资日起4年内全部出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