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数字医疗子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胡梦茹
2025-02-27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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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北京市朝阳区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的要求,加快打造“3+X”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支持朝阳区数字医疗产业发展,丰富数字医疗创新生态,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创新基金计划联合社会资本设立数字医疗子基金。现公开招募基金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数字医疗子基金的目标和定位
朝阳区数字医疗子基金会依托朝阳区的数字医疗产业集群和相关政策,构建数字医疗产业生态系统,提供金融服务,促进数字医疗行业的实际应用,支持区内数字医疗企业的发展。重点关注人工智能药物研发、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智能化高端医疗设备和器械、中医药数字化、医药健康数据开放应用以及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医药健康管理和服务等领域。
二、基金管理机构应满足的条件
- 实缴资本需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管理的投资基金总额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含外币基金)。
- 依法设立,拥有完善的管理和风控流程,公司治理和管理制度健全,有丰富的创业投资管理经验,历史业绩良好,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具备与产业基金相适应的产业背景,在该领域投资经验不少于五年。优先选择有较强产业影响力的管理机构,能广泛链接数字医疗领域的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协助朝阳区补强相关产业链,并具备为企业提供产业资源、金融资源和应用场景资源的能力。
- 管理团队稳定,有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三个成功的股权投资案例。管理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声誉,有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和风险隔离机制,当前没有负面舆情。
- 拥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并能够积极推荐项目落地朝阳区。
- 具备与基金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负责社会资本的筹集。
- 接受朝阳科创基金的资金投资质询,并根据需要向其报告相关情况。
- 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过失,无不良行政处罚或司法处罚记录。
- 管理机构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1%。
- 无行业监管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机构,请按照申报清单(见附件),将相关材料于3月3日18:00前发送至chaoyang-fof@citisbj.com。
联系人:冯心妍
联系电话:13520885447
四、注意事项
- 申请机构应如实提交材料,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取消遴选资格。
- 征集期结束后,朝阳科创基金将根据征集情况择优选择合适的基金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