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第二批)子基金管理机构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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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和《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组建方案》的要求,现公开征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第二批)子基金管理机构。以下是详细内容:

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简介

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总规模为180亿元,采用母子基金架构。母基金规模为40.4亿元,存续期为10年,合肥瑞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母基金的管理。母基金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旨在推动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

子基金的投资管理费用按不超过实缴规模的2%收取,退出期管理费按已投未退的投资金额的50%收取,延长期则不收取管理费。子基金管理机构超额业绩奖励的门槛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6.5%。

母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规定的子基金投资项目行使一票否决权或其他监管措施。子基金需要接受相关考核和审计。

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要求

组织形式、存续期及注册区域

子基金可为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存续期不超过母基金运营期限,原则上应注册在安徽省内。

出资比例

母基金参股子基金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0%。子基金中省市县三级财政、省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省属国有独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省属国有全资公司的出资总和比例不超过50%。

投资领域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方向,涵盖整车制造、零部件、材料、设备制造、汽车服务等领域。子基金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方向的投资额不得低于子基金投资额的70%。

返投要求

子基金投资于安徽省注册企业的资金不低于母基金出资的1.2倍。对于特定情况下的投资,可以将投资于安徽省以外的企业视为投资于安徽省注册企业。

募资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在母基金投资决策前提供除母基金外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或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在基金方案通过主题母基金投委会审议后一个月内完成设立任务,并在两个月内落实首批投资。

储备项目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有一定数量的项目储备,拟投金额应达到首期出资的一半,且有项目已通过管理人内部评审会,满足返投要求的储备项目金额达到首期出资对应返投任务的70%。

优先情形

在满足《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要求的前提下,以下申报的子基金可优先考虑: - 募资进度较快,除母基金外的份额已有明确的意向出资人。 - 子基金管理机构已有安徽地方政府合作和项目落地经验。 - 过往达成其他区域返投目标良好或具备产业引导能力。 - 核心团队具有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方向相关的基金管理经验,管理过两只及以上股权投资基金。 - 核心团队历史管理基金规模超过10亿元。 - 子基金拟设立于皖北地区。

其他基本条件

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具备丰富的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资源、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应的募资能力,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实缴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或承诺在正式签订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前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 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在过去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刑事行政处罚及行业自律组织的自律处罚。 - 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管没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的社会重大质疑或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符合监管部门规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风险隐患。 - 注册在安徽的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在安徽省内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三年以上产业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名核心人员常驻安徽办公。 - 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对所管理的基金出资入股,认缴出资原则上不低于该基金认缴规模的1%。

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流程

公开征集

由母基金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的子基金管理机构,通过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对子基金方案开展初步洽谈。

投资立项

母基金管理机构对子基金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投资方向和投资条件的子基金进行立项。

尽职调查

母基金管理机构对进入候选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投资决策与实施

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拟投子基金进行投资决策,母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资计划开展投资谈判、协议签署、基金出资等工作。

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需按照附件申请报告格式和要求提供盖章扫描版电子材料至邮箱qiansu@ruichengpe.com,并指定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邮寄纸质版材料至合肥瑞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材料提交后请与瑞丞公司联系。

其他事项

  1. 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母基金将不再进行合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3. 母基金参股子基金规模使用完毕,本次征集工作结束并进行公告。
  4. 合肥瑞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申报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菁,联系电话:13965111767,电子邮箱:xiejing@ruichengpe.com
孙杰,联系电话:18555411407,电子邮箱:sunjie@ruichengpe.com

附件: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子基金申请材料

2024年11月7日

本文来源: 投资界 文章作者: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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