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宜宾市委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人才基金”)计划发挥其投资于早期、小型及硬科技企业的优势。根据相关批准文件的精神,人才基金与宜宾高铁南片区(由宜宾产城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拟共同发起设立一支子基金。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机构加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基金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在与人才基金和宜宾产城科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之前,管理机构必须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已依法完成注册登记手续,获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相关登记备案资质。
该基金需要配备一个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包括3名具有3年以上早期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是指管理机构所属投资平台参与本基金的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中基协备案),以及拥有基金决策会议表决权的人员。
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不得低于1%。
基金管理机构需具备规范的管理和投资运作流程,包括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3年内,机构及其主要成员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或司法处罚。
目标规模为2亿元,分两期设立,首期认缴规模为1亿元。其中,人才基金和宜宾高铁南片区出资总额不超过70%,子基金管理人需募集的社会资本不低于首期认缴规模的30%。
子基金需在宜宾市内注册。
在投资期内,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子基金管理人委派,宜宾方则派一名观察员列席。
主要投资方向为宜宾“4+4+4”现代产业体系及重点发展的前沿产业,特别是人工智能、数字能源、新型储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四大未来产业。子基金的投资金额将全部返投至宜宾高铁南片区。
全部投资对象需满足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的落地要求,针对早期/初创期高科技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项目,以满足当地双招双引的需求。
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通过招引的项目在宜宾的投资金额需不低于基金对其的投资金额。所有招引项目需全部返投至宜宾高铁南片区,且与宜宾高铁南片区签署的协议投资总金额不得低于5亿元。
(一)投资机构需根据基金评分体系要点(附件2)填报数据并提供相应依据,同时需提交申请表(附件3)、申请方案(附件4)、申请附表(附件5)、承诺函(附件6,需提供盖章扫描版)、廉洁承诺书(附件7,需提供盖章扫描版)。
(二)管理机构提供的基金业绩数据(如DPI、IRR、MOIC及个人项目投资和退出数据等),需在尽调过程中提供完整资料和凭证,方可作为有效数据填报。
(三)申请机构需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责。若发现存在故意伪造资料、虚假申报等情况,将直接取消合作资格。
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结果公示—协议签署。
请将相关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资料需盖章后密封寄送至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莱茵河畔商业独栋1号楼。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18: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毅 联系电话:13689253817 指定邮箱:670246792@qq.com
附件: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