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郑州市设立了规模达10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工商注册名为郑州郑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天使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4〕47号)以及《郑州市天使投资基金运营方案》,郑州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第一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子基金遴选旨在通过各级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联动,支持“大院名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创业以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优先考虑具备产业背景、天使投资经验或基金招商成功案例的基金管理机构。
单只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本期申报的子基金规模不超过2亿元(含)。
原则上不超过10年。
市天使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60%(含)。
投资期以子基金实缴规模作为计提基数,原则上每年按照1.5%-2%收取管理费;退出期以未退出金额作为计提基数,计提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每年计提比例原则上不应高于投资期管理费计提比例。
市天使基金的子基金投资单个项目的累计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20%,不超过被投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子基金投资于天使期创业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总投资金额的60%(含)。
注册在郑州的子基金需投资于郑州市天使期创业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市天使基金出资金额的1倍;注册在郑州以外的子基金需投资于郑州市天使期创业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市天使基金出资金额的1.2倍。
子基金应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商业银行托管资金。
子基金投资项目退出后,投资回收资金需及时按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向投资人进行分配,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方式。
子基金不得从事对外担保、抵押等业务;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等。
为更好地推动子基金招引产业落地和科技成果转化,本次申报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和郑州下辖的一个区县或园区合作,并体现在意向出资结构中。
申请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
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实缴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较强的产业导入、整合、孵化等产业生态运营能力,并能够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市天使基金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郑州市天使投资基金子基金申报指南》,子基金管理机构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市天使基金管理机构按照专家初评、立项、尽职调查等程序对申报的子基金申报方案和管理机构进行评审。专家初评主要从团队管理、历史业绩、投资策略和能力、投资决策流程、激励机制等方面综合打分评判。
市天使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内部议事规则对拟参股投资子基金决策通过后,按照市天使基金合伙协议约定报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市天使基金管理机构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市天使基金签署子基金合伙协议并履行投资相关手续。
为做好项目返投落地,子基金申报机构在参与遴选时,应按照“一园区一基金”的原则,与郑州所辖相关县(区)或园区做好对接。市天使投资基金对子基金出资前,子基金管理机构与县(区)或园区签署完成合作协议。
申报采取递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机构将电子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包括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材料)发送至官方邮箱zztszjj2024@163.com,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包括正本1本和副本2本,均需加盖骑缝章,报送或邮寄至受理机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子基金申报材料,电子材料(同时包括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材料)收件截止日为2024年12月20日下午18:00,纸质材料收件截止日为2024年12月23日中午12:00,子基金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郑州市天使投资基金不再进行合作。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尚贤街32号中原科技城基金大厦24层2406号
联系邮箱:zztszjj2024@163.com
收件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865608
本遴选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