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数字经济发展基金子基金招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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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数字经济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贵阳市“数字活市”战略,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布局数字经济新赛道,根据《贵阳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贵阳市数字经济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数字经济发展基金”或“母基金”)子基金管理人的公开遴选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基本要求

  1. 存续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含延长期),且不得超过母基金存续期。

  2. 募资要求
    数字经济发展基金对单支子基金出资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50%,且不超过母基金认缴规模的20%;子基金管理认缴出资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

  3. 基金投向
    子基金主要投向国民经济数字行业,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重点支持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数据安全、数据标注、算力支撑、数据场景应用服务、数字产品批发、数字产品零售、数字产品租赁、数字产品维修、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领域。

二、子基金管理人遴选条件

子基金管理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管理资质
    原则上应在境内注册,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2. 实缴资本
    实缴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3. 管理团队
    (1)管理团队应稳定,至少包含5名专业投资人员(含高管、财务和法务专业人员);
    (2)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行业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3)管理团队成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4. 运作规范
    管理团队需具备规范的管理和投资运作,拥有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机制等。

  5. 无违法行为
    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6. 其他条件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子基金设立方案要求

子基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存续期限
    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含延长期),且不得超过母基金存续期。

  2. 管理费
    投资期内每年按不超过实缴金额的2%收取管理费,退出期内每年按不超过已投未退金额的1.5%收取,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3. 募资要求
    (1)子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须对其管理的基金出资,合计认缴出资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
    (2)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3)申请新设子基金的,子基金管理人提交申报方案时,原则上应当至少募集到子基金目标规模的30%资金(不含母基金出资部分)并提供出资承诺函或出资意向函等证明材料。

  4. 循环投资
    子基金不循环投资,项目退出后须即退即分。

  5. 收益分配
    基金整体先回本后分利,退出项目即退即分。鼓励子基金管理人提出具有竞争力的门槛收益率和超额收益分配方式。

  6. 资金托管
    基金资产应委托在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进行托管,并签订托管协议。

  7. 投资决策
    母基金有权委派代表担任子基金的投委会委员、观察员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8. 返投
    子基金返投于贵阳市企业的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2倍。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子基金投资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贵阳市的企业,按子基金投资金额计算。
    • 子基金投资的贵阳市外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贵阳市且有实质性经营活动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按投资金额的1.2倍计算。
    • 子基金投资的贵阳市外企业被贵阳市内企业收购,限于控股型收购或收购并表,且收购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对该贵阳市外企业的投资金额,按子基金投资金额计算。
  9. 投资限额
    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基金规模的20%。

  10. 投资限制
    子基金不得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证券投资基金、房地产、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以股权投资为目的可转债除外,但不得从事明股实债)。

  11. 专注度要求
    子基金管理人在完成对子基金总规模的70%投资进度之前,原则上不得在贵阳市募集设立同策略、同领域的政府投资子基金。

  12. 提前退出
    数字经济发展基金管理人应与其他出资人在子基金合伙协议或章程中作出约定,出现特定情况时,政府投资母基金可以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提前退出,并有权要求至少收回投资本金及同期活期利率计算之和。

  13. 让利
    母基金通过适当让利等方式,建立对社会资本的多元化激励机制,对子基金设置以下让利机制:

    • 超额收益让利:母基金在收回子基金的投资本金和门槛收益后,若子基金超额完成返投且年度绩效评价均未出现不合格,母基金以其享有的子基金全部超额收益为限,对子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其他投资人进行让利,让利比例=(返投完成倍数-1.2)*30%。
    • 回购:在子基金设立之日起5年内,若子基金完成返投要求且年度绩效评价均未出现不合格,子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其他投资人可申请回购投资母基金持有的子基金份额,同等条件下,子基金的非财政出资人优先购买,回购价格不低于投资本金余额。

四、申报参考文件

申报材料包括:《拟参股子基金申请表》《拟参股子基金申报方案》《拟参股子基金申报方案附表》《承诺函》等(详见附件)。

五、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开始时间为本公告公示之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

六、申报途径

请申报单位在受理时间截止前,采取线上申报(申报地址:https://mindsite.yuewe.com/#/c/VAkVME),并邮寄纸质材料。

线上填报应按要求填写完整并上传相应材料盖章版与可编辑版。纸质材料包括正本(1份)和副本(3份),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

文件接收单位: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政府大楼市大数据局A601室。(联系电话:0851-87987176)

七、工作流程

发布遴选公告—材料收集与机构遴选—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及风险审查—项目预审—投资决策—公示结果—协议签署。

附件:

  1. 基金申报材料.docx
  2. 基金申报材料附表.xlsx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

本文来源: 投资界 文章作者: 门锁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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