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饶引导基金”)计划发起设立子基金,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公司。以下是具体情况:
一、上饶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合伙)简介
为促进上饶市“2+4+N”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成立了上饶引导基金,由江西国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该基金于2023年1月18日完成注册,基金规模达100亿元。
上饶引导基金秉承“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致力于推动有色金属、光伏新能源两大主导产业以及电子信息、非金属材料、汽车、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等特色产业的发展。
二、子基金管理人准入标准
三、子基金的基本要求
子基金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组织形式
以有限合伙制为主。
(二)注册区域
原则上应在上饶市注册。
(三)出资比例
上饶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自身规模的20%,且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50%。子基金管理公司需制定分期出资计划,并说明投资进度安排及后期出资条件。上饶引导基金与其他出资人应按认缴出资额同比例分批出资,原则上上饶引导基金的出资时间不早于其他出资人。
(四)存续期限
子基金的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不超过上饶引导基金的存续期限。子基金首关后扩募的募集期不得超过12个月。投资期实现退出可以循环投资,退出期内不得循环投资。
(五)投资领域
投资领域包括有色金属、光伏新能源两大主导产业,以及电子信息、非金属材料、汽车、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等特色产业的转型升级和重大项目招商引资。
(六)投资地域
上饶市的龙头企业和潜力企业将得到支持,以促进当地龙头企业的壮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此外,上饶市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也将得到支持。在上饶市的投资额应不低于上饶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倍,且不得低于上饶市各级政府实缴出资额。
(七)投资额度限制
子基金原则上不应持有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权的50%,也不应成为被投资企业的单一或并列第一大股东。
(八)投资负面清单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九)管理费
子基金存续期间的管理费原则上不超过实缴金额的1.5%/年,参与国家级基金或知名基金管理机构担任管理人的投资基金管理费最高不超过实缴金额的2%/年,并接受国控基金公司的绩效考核。
(十)资金托管
子基金的托管机构由其基金管理公司选定,并报国控基金公司备案。
(十一)投资专注度
子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应锁定投委会成员和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如发生变动需经合伙人大会等基金相关权利机构表决通过,并报国控基金公司备案。
(十二)信息披露
子基金管理人应建立重大事项披露制度,并定期向国控基金公司提交季度、年度运营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托管报告。
(十三)提前退出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上饶引导基金可依法依规提前退出:
(十四)储备项目
为了提高子基金设立运作效率,子基金申请机构或管理人在申报时应提供不少于子基金首期实缴规模50%的储备项目清单及拟投资项目资料,储备项目应与子基金的投资策略和领域相匹配,并具备实质性进展。
(十五)募资要求
子基金管理人应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申请新设子基金的,子基金管理人在提交基金申报材料时,应至少已经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50%的意向资金,并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意向函等材料。
(十六)优先情形
具备以下优势之一的申报方案可以优先审查:
四、申报流程
公开征集—>方案初审—>立项答辩—>尽职调查—>投资决策
五、报名方式
申报主体需按照本指南所附申请报告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并完成线上系统填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纸质材料列清目录、装订成册)提交或邮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9号吉成大厦25楼。材料提交前请与江西国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报名截止时间:长期有效(如遇政策调整,则以最新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进入立项答辩环节的申报方案,申报机构应当委派代表进行现场陈述及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撤回申报、不再列入评审范围。
六、其他事项
公告征集发起人:上饶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联系人及电话:
刘女士:0791-86836636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