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重点产业发展投资母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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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丰县经济的发展及产业升级,引导社会资本集中投资丰县的重点行业领域,丰县润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计划设立丰县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母基金”或“基金”),该基金将专注于新能源车辆、智能装备与机械制造、新材料等产业的投资,基金规模预计不超过20亿元。以下是关于母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的相关公告:

一、遴选方式

产投集团将在相关网站发布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母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公告受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母基金设立要求

基本要求

  1. 母基金的募集、设立、投资运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
  2. 母基金需在中基协完成产品备案,依法依规运作。
  3. 母基金需注册在徐州丰县。
  4. 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要求。

存续期限

母基金原则上不超过15年,其中投资期12年,退出期3年。

投资地域

母基金需将不低于基金出资总额的70%投资于丰县县域内的企业。以下情形可视为投资丰县县域内企业:

  1. 注册登记在丰县县域内的企业;
  2. 将注册地迁至丰县县域内的企业;
  3. 设立子公司并在丰县县域内运营的企业;
  4. 被丰县县域内企业收购的企业;
  5. 其他符合投资丰县县域内企业的认定情形。

投资模式

母基金主要通过设立或增资产业子基金,由产业子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操作。必要时,母基金也可直接投资。

投资领域

母基金重点关注新能源车辆、智能装备与机械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并支持未来产业和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领域。

管理费

  1. 投资期: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1%/年;
  2. 退出期: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剩余投资成本的0.5%/年;
  3. 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4. 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确保多支付的费用及时退还或抵扣。

门槛收益与业绩报酬

母基金的门槛收益率为年化6%,管理机构的业绩报酬不超过超额收益的20%。

返投要求

母基金参与设立的产业子基金需将不低于母基金实际出资金额的1倍资金投资于丰县县域内企业。具体认定范围包括:

  1. 直接投资丰县县域内企业;
  2. 投资非丰县县域内企业后将其迁入丰县;
  3. 投资其他基金并投向丰县区域内的企业;
  4. 引进非丰县企业到丰县并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负面清单

母基金及其参与设立的产业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 投资国家禁止、限制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 提供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3. 投资二级市场股票(除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外)、期货、房地产等;
  4. 向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5. 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6.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
  7. 违规募集资金;
  8. 将基金投资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条件;
  9.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业务。

三、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申报要求

管理机构要求

  1. 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对母基金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且不低于500万元;
  3.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4. 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
  5. 有与母基金投资领域匹配的项目储备;
  6. 有与母基金规模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7. 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 具备母基金运营成功经验及产业子基金管理能力。

基金运作要求

  1. 基金管理机构每年度对产业子基金进行考核评价;
  2. 基金管理机构对产业子基金开展年度监督检查;
  3. 基金管理机构在产业子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委派至少一名委员。

管理团队要求

  1. 配备专职管理团队不低于5人,核心成员需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经验;
  2. 核心成员的稳定性需保证,变动需经过基金相关权力机构的批准;
  3. 核心成员的历史业绩需真实可核查;
  4. 基金投资进度完成70%前,核心成员不得管理相同领域、地域、阶段的其他基金。

四、遴选程序

  1. 发布公告;
  2. 材料初审;
  3. 尽职调查;
  4. 专家评审;
  5. 最终审议;
  6. 社会公示。

五、终止申报或合作资格

若出现以下情形,有权取消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合作资格:

  1. 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
  2. 违反《丰县重点产业发展投资母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 未按约定程序和时间完成设立手续;
  4. 资金募集不足或非法募集;
  5. 母基金设立满12个月未实际开展投资业务;
  6. 未按约定投资或设立投资子基金领域不符合规定;
  7. 出现重大风险未主动上报;
  8. 合作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
  9. 考核结果不达标。

六、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fxktgs@126.com,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凤城街道汉韵路飞龙湖之窗817室。

七、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机构应如实提交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机构,将取消其资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产投集团所有。

丰县润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附件:丰县重点产业发展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管理机构申报材料说明

本文来源: 投资界 文章作者: 刘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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