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集群的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指导,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将发起设立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基金,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
本次遴选遵循“公平公开、综合评价、优中择优”的原则,旨在选拔具有丰富产业资源和优秀投资能力的基金管理机构。
每只基金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根据申报情况和基金的资金募集情况,可能会遴选多个基金管理机构并设立多只基金。新能源领域的基金拟设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具体规模视申报情况而定。该基金将100%投资于新能源领域,主要涵盖新能源领域的核心材料、元器件、关键零部件及产品、综合解决方案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
有意申报的机构可以在深圳市财政局网站、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等平台查阅公告及相关文件。申报机构需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制并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中的所有数据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8:00。申报材料必须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给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申报材料的递交时间以邮寄发出的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格式、数量和形式的材料将不予受理。材料递交后,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或更改。提交申报材料即表示申报机构同意并接受《申报指南》及其附件的所有要求。后续将按遴选规则进行初审、遴选评审和尽职调查等工作。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