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本集团”)计划成立首期规模为10亿元的河南中豫格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中豫格林基金”)。为了确保该基金顺利运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方向
中豫格林基金将围绕河南省“7+28+N”产业链群及各地市产业特点,重点投资于新能源资源开发和先进制造业,推动相关领域的协同发展。
(二)资金募集
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募集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30%的资金。
(三)管理费
每年度的管理费不超过实缴金额的2%。
(四)投资决策
子基金将采用市场化机制运作,由子基金管理机构依据合伙协议进行投资决策。
(五)利润分配
子基金将遵循“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自设立之日起不进行循环投资。自单个项目取得退出资金后,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子基金设置不低于年化6%的门槛收益,超过门槛收益部分的20%奖励给基金管理人,剩余部分由出资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六)投资限制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七)退出机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中豫格林基金有权要求退出,退出价格按照子基金合伙协议约定计算:
(一)运营资质
(二)管理团队
(三)项目储备
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具备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熟悉河南省相关领域及产业发展情况,并具备明确的落地项目。
(四)子基金管理机构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征集
申报时间不限,长期有效。
(二)初审立项
中豫格林基金将对子基金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投资方向和投资条件的子基金将进入立项阶段。
(三)尽职调查
立项通过后,中豫格林基金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尽职调查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历史业绩、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和法务、财务、业务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四)投资决策
完成尽职调查后,中豫格林基金将提交子基金设立方案、投资建议书、尽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至中豫格林基金投委会进行决策。
请按照附件内容提交申请与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wlb0503@163.com;纸质版(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提交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楷林IFC-B座25楼。
收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371-61770815。
2024年11月1日
附件: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