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科创基金招GP
蓝桥杯
2024-11-01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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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产业集聚,农创中心计划发起设立农业科创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具体内容如下:
基金设立要求
- 基金名称: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 组织形式: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依据基金合伙协议运营。
- 基金注册地:农创中心。
- 出资要求:基金管理机构需募集不少于基金总规模50%的资金(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各出资人各阶段同比例实缴出资。
- 投资方向:农业科技、品牌农业及其他相关领域。
- 返投比例:不低于浦口区出资部分的1.5倍。
- 存续期限: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5年。
- 基金托管:基金应在境内商业银行进行托管,托管银行通过公开遴选产生。
- 管理费用:投资期按基金实缴规模的不高于1.5%收取,退出期以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为计提基数的不高于1.5%收取,延长期和清算期不收管理费,管理费与绩效评价挂钩。
- 合规审查:基金在项目投资前需履行前置合规审查程序,报送合规审查材料。
- 绩效评价:基金每年接受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影响管理费支付及后续选聘。
- 收益分配:基金门槛收益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 负面清单: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 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
- 二级市场股票投资(除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协议转让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 赞助、捐赠等;
- 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 违规募集资金;
- 名股实债、明基实储;
- 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业务。
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需在农创中心设立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专职管理团队,保持团队稳定,加强基金管理,提升投资和招引效率。
- 注册资本: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 登记备案:已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 管理流程: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
- 团队要求: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5年以上农业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 项目储备: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 项目经验:在农业科创投资领域具备较深厚的行业见解和较强的项目开发能力,完成不少于10个农业投资项目,其中至少1个项目已成功退出。
- 资金募集能力:具备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 合规记录: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管在过去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其他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 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结构、发展历程、运营特长、投资业绩、财务状况等,最近三年管理运营的基金详细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 成功案例:提供成功投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 财务情况: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 资质情况:基金业协会官网的备案公示信息及相关补充材料。
- 团队情况:提供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团队核心人员简历及联系方式。
遴选流程
- 报名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合作的基金管理机构填写材料清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yangjing@gnkcgroup.com),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后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
- 专项评审:成立专项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进行评审打分,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名,选取前三名进入现场答辩环节。如不足三人,则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 现场答辩:专项评审小组对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提问,基金管理机构现场答辩,评审小组对答辩情况进行评价并选择合作管理机构。
- 现场调查:农创中心组织对拟选基金管理机构及团队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择优选择。
- 最终决策:现场调查后,履行浦口区内决策程序,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基金设立
经审定审批后,相关主体与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基金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起草、谈判、完善工作,签署协议后正式设立基金。
申请方式
本次申报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材料模板详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须一致。申报人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angjing@gnkcgroup.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提交或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行知路10号南京国家农创中心。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7时(现场答辩以通知为准,现场答辩地点为邮寄报名地址)。
其他事项
- 基金管理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取消申报资格,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 无论是否进入答辩环节或中选,申报材料均不予退回。
- 本公告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不具备协议的约束效力。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确定。农创中心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遴选工作。
- 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需在3个月内完成基金组建工作。
- 农创中心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025-58282836
特此公告。
附件:农业科创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