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创母基金招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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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创母基金拟设子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为加快推进南京市产业强市建设,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在早期、小型和硬科技领域的支持作用,南京市决定成立总规模为40亿元的科创母基金。目前,该基金正在公开招募拟设子基金管理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背景与目标

该基金旨在全面贯彻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强市的战略部署,通过母子基金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优化南京市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促进南京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快速发展。此举将为南京市打造全球有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和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提供坚实支撑。

二、投资方向

基金将以子基金为主,直接投资为辅的方式进行投资。投资重点围绕南京市“2+6+6”创新型产业集群,聚焦新领域和新赛道,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重点投向科技创新型企业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子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投向

基金将侧重经济效益,兼顾社会效益。投资方向需与科创母基金的投资方向一致。

(二)设立形式

原则上采用有限合伙制。

(三)基金注册地

基金需在南京市内注册。

(四)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4年。

(五)基金规模

子基金规模一般不超过5亿元。

(六)投资比例

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得超过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0%。

(七)认缴出资

科创母基金在单个子基金中的认缴出资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30%,且不作为单一最大出资人。根据社会资本实际募集情况,与其他社会资本同比例到位。管理机构需认缴出资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1%。

(八)返投要求

子基金需对南京市内项目投资额不低于母基金实际出资额的1.2倍。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在南京市注册的企业、搬迁至南京市的外地企业、南京市外企业在南京市投资设立的企业等。

(九)合规审查

子基金在投资前需履行前置合规审查程序,向科创母基金报送合规审查材料,包括拟投项目合规审查表、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决策文件等。

(十)投资决策

科创母基金在子基金中出资比例达到20%及以上时,将在子基金投资决策机构中至少委派1名委员;出资比例低于20%时,至少委派1名观察员。

(十一)托管银行

基金需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托管银行需通过公开遴选产生,并在指定平台上发布遴选公告及结果。

(十二)绩效评价

科创母基金每年将对子基金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将与后续出资、提前退出、管理费支付等挂钩。

(十三)负面清单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协议转让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等业务。

(十四)竞业禁止

子基金投资进度完成70%前,子基金管理人和关联方不得募集管理与投资领域、投资策略、投资区域实质相同的新基金。

(十五)收益分配

子基金的门槛收益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管理机构的业绩报酬不超过超额收益的20%。

四、管理机构要求

申请管理子基金的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

  1. 依法在中国大陆设立,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2.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3. 建立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
  4. 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投资业绩,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拟申报子基金规模的2倍。
  5. 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6. 拥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7. 具备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8.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

公开发布遴选公告和申报指引。

(二)材料初审

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内容全面性和方案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三)尽职调查

科创母基金管理机构独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子基金申请机构、管理机构(或拟设机构方案)及投资团队进行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四)投资决策

科创母基金管理机构履行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五)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可在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官网及公众号查询本基金遴选公告,并自行评估是否符合申报基本要求。自评符合申报基本要求且有意向申报的机构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和两份纸质材料(材料模板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报名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电子材料发送至selection@njicg.com,纸质材料(加盖公司章、骑缝章)邮寄至: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8号金融城4号楼41层,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基金管理部收,联系电话025-86596544。

七、联系人及电话

王女士:025-86596527

八、其他事项

  1. 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公告仅为邀约邀请,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
  3. 中选的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在12个月内完成基金组建工作。
  4. 科创母基金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科创母基金
2024年10月18日

本文来源: 投资界 文章作者: 品评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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