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标志着济南市在政府投资基金领域的重要进展。此管理办法以“6+N”基金集群架构为核心,旨在通过六大引导基金(天使创投、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与多元参股基金和直投项目相结合,推动产业升级、补齐产业短板、加速产业集聚。
单哲局长指出,政府引导基金作为政府投资基金的关键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产业升级、加速新产业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济南市财政局依据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经过深入调研与多轮论证,牵头制定了《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施行,旨在优化基金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
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济南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累计出资设立基金84支,认缴规模高达890.8亿元,实缴金额达305.46亿元(其中市级引导基金实缴41.58亿元)。累计投资项目575个,投资金额共计235.56亿元。今年内,已有10余家专精特新企业总部、生产基地和功能型子公司成功落户济南,展示了基金在服务重点产业、支持科技创新、促进招商引资方面的积极作用。
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与基金行业的发展需求,济南市在原有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与完善。新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基金的全面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和服务于全市的重点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该办法包含十章43条内容,覆盖了基金的整体架构、设立要求、收益分配、考核机制等多个关键环节,力求构建一个闭环管理体系,确保基金的持续健康发展。
“6”代表六大引导基金,分别为天使创投、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战略新兴和重大项目协同发展基金。这些基金均采取公司制形式组建,计划在五年内每只基金规模达到100亿元,总规模预计可达600亿元。这一架构旨在实现基金的多元化投资,促进不同领域的协调发展。
为了提升基金的运作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管理办法》对各类引导基金的投资领域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建立了重点项目库和项目筛选评价机制。此举确保了投资项目的政策目标精准、投资运作高效,为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基金,如产业类、创投类和天使类基金,提出了差异化的要求和激励措施。例如,适当放宽市级引导基金的出资比例上限,对产业类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25%,创投类基金最高可达30%,天使类基金最高可达50%。同时,对完成超额返投的基金,给予基金管理机构额外的让利,以及延长优惠购买引导基金份额的年限至5年,以此激发基金的投资活力。
为增强基金的风险防范能力,《管理办法》特别强调了建立基金运行监测机制,对管理机构和托管银行设置了严格的准入门槛,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营。同时,制定了基金投资负面清单,划定投资红线,严格遵守政府隐性债务红线。此外,建立了多层级基金年度绩效评估制度和差异化绩效评价体系,确保基金的真实投资效能得到准确评价,发挥考核的引导作用。
济南市财政局不仅发布了《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还同步制定了《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并规划了后续的一系列相关制度。这些政策和举措将有效发挥基金的引导、撬动和放大作用,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金融资本和人才资源汇聚济南,为打造具有济南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强劲动力。
济南市人民政府近期发布的《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标志着济南市在政府投资基金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通过构建“6+N”基金集群架构,旨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产业成长,加速产业集聚,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全市重点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基金配置,激发投资活力,为济南市打造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