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政府网站2月16日发布的消息,《海南省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并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提出了18项具体措施,旨在促进企业引进与培养、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集聚。
为了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若干措施》指出,对于运输机场的通用航空专用设施、A类通用机场以及低空飞行器公共起降场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如果是社会投资,在委托第三方完成项目投资评估后,可以申请项目总投资的20%的资金支持。单个机场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起降场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此外,对于符合省级规划的低空公共通信、导航和监视基础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同样在委托第三方完成项目投资评估后,可以申请项目总投资的50%的资金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海南省还将落实财税激励政策,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企业享受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原辅料“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加工增值免关税、航空器(包括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关税、货物暂时进境修理复运出境免关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海南自贸港的税收减免政策以及国家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海南省计划利用省级政府投资母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优质基金管理机构设立专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领域的子基金,推动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促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的发展。符合条件的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企业还可以开设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F账户),方便开展国际合作业务。
《若干措施》还透露,海南计划设立一家专门的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产业投资公司,鼓励各市县、园区产业投资公司共同参与,为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企业提供服务。通过海南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发布企业名录、应用场景、航空器、人才、航材等供需信息,推动成立低空经济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