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民航局正式为深圳、重庆两江新区等第二批4个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以及3个民用无人驾驶试验基地授牌。
据了解,为了促进我国无人驾驶航空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深度融合,并有序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点示范工作,民航局经过预审、答辩和实地考察等环节的综合论证,最终批准了第二批4个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和3个民用无人驾驶试验基地。民航局还将建立一套统一的考核评估制度及相应的暂停、退出机制,并组织相关成果的示范推广和交流工作,以推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的建设。
第二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和试验基地将扩展检验检测、试飞验证和城市管理等应用场景,开展无人机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验证符合性的研究,同时协调低空空域资源,提高低空空域资源的使用效率,探索无人驾驶航空运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
我国计划在2035年前建立载人无人驾驶航空交通运输系统。据民航局透露,我国将继续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建设以数字化和自主化为核心的先进无人驾驶航空运行体系,实现集约、高效和绿色运行,逐步提升民用航空空域容量和效能,将无人驾驶航空作为智慧民航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升我国在无人驾驶航空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到2025年,我国将实现统一的时空基准,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安全自主飞行能力和航行保障能力,降低运输成本。具有垂直起降功能的起降场将更加普及,在空域和基础设施资源得到结构性改善的基础上,实现低空空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灵活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路航线标准也将不断演进。
到2030年,我国将实现空域信息数字化,建立健全空域共享、数据互联、运行高效、管服一体的平台和机制。进一步拓展航线网络,合理布局起降场,实现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对空域、基础设施等资源的共享。
到2035年,我国将建立载人无人驾驶航空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广泛的运输范围和灵活高效的网络化布局。提供数字化的飞行活动保障,全面航行服务将得到保障,按照隔离、过渡、融合三步实现无人驾驶航空融入国家空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