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第三批天使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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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宁波市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计划组建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天使子基金。根据《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天使子基金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天使子基金设立要求

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天使子基金或对现有天使子基金进行增资,天使子基金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 注册区域:天使子基金需在宁波市注册。
  2. 组织形式:天使子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等形式。
  3. 基金规模:天使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所有出资必须为货币形式。
  4. 存续期限:天使子基金的存续期限通常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过10年。
  5. 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宁波市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及其他重点发展产业。
  6. 出资比例: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天使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0%,与天使子基金管理机构无关联的第三方社会资本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7. 投资限额:天使子基金投资项目数量不少于10个,单个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天使子基金总规模的20%。
  8. 返投要求:天使子基金中投资于在宁波市注册并实际运营的企业金额,不得低于引导基金对天使子基金实缴出资额的一定比例。其中,投资于天使期科技企业的金额应不低于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60%。

二、天使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1. 管理资质: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在引导基金对子基金投资决策前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资质。
  2. 管理团队:子基金管理机构至少需要3名具备三年以上早期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成员无不良记录。
  3. 投资能力: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累计投资天使期项目资金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且有至少一个成功的投资案例。
    • 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投资或管理的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1亿元,且有至少一个成功的投资案例。
    • 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为国内外知名技术源头单位或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且最近五年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技术转移项目融资总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 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且最近五年内与该单位签订含有融资服务条款协议的企业获得的投资金额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
  4. 风险控制:管理和投资运作需规范,具备完整投资决策程序、全面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5. 募资要求: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确保各出资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申请新设子基金时,需至少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的30%资金,并提供出资承诺函等材料。

三、申请方式

  1. 提交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提交。申请人先将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的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基金公司初审确认后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骑缝章)。寄送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587弄研发园A5幢301室。
  2. 受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00止,具体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3. 联系方式:汪老师,电话:0574-87910924。

四、其他事项

  1. 征集公告性质: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天使子基金管理机构由基金公司内部程序择优确定,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2. 解释权: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对本次征集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请有意参与的机构仔细阅读并准备相关材料。

本文来源: 投资界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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