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第二批)招募公告
金融资讯
2024-02-06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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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基金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基金概览
为推动创新研发机构的体制机制革新,提升科技成果供给效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安徽省科技厅主导设立了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基金(简称“新型研发机构基金”或“母基金”)。基金由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合肥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责管理。当前,母基金面向市场公开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旨在构建多元化、高效能的投资体系。
子基金详情
- 基金规模:单支子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规模应与管理机构的投资能力相匹配。
- 母基金出资比例:通常情况下,母基金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40%。若子基金管理人具有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资源与募资能力,此比例可适度放宽。
- 投资领域:子基金重点投资安徽省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关键技术突破与转化应用项目,以及国内外在安徽省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及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同时涵盖省内外早期科技型企业,投资额不少于子基金总额的70%。
- 管理费:管理费的计提标准将依据市场情况及行业惯例,由母基金管理机构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协商决定。投资期内管理费率不超过2%,退出期则为投资期的50%。基金进入延长期不再收取管理费。
- 超额业绩奖励:子基金管理机构可享有超额业绩奖励,门槛收益率不低于6.5%(年单利),其中20%的超额收益将作为奖励发放。
- 返投要求:子基金投资于安徽省内的资金总额应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0倍。每项目的累计投资上限为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0%。
申报条件
- 机构资质:申报主体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实缴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 诚信与合规:申报机构及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存在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的重大社会质疑或负面影响。同时,须符合监管部门关于资本无序扩张的规范要求,实际控制人无监管高度关注的风险隐患。
- 信用记录:申报机构、管理层及团队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行政处罚记录,近3年内无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 办公与团队:申报前需在安徽省内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稳定的管理团队。团队中至少包含3名拥有3年以上产业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背景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名核心成员需常驻安徽。
- 出资承诺:中选后,申报机构需对所管理基金进行出资,认缴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
- 关联限制:同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仅允许一家申报。
- 优选条件:优先考虑历史业绩优秀、行业排名靠前、募资能力强、与高校、科研机构有实质合作基础的机构。
申报流程
- 申报期限:自2024年2月6日9:00起至2024年2月29日17:00止。
- 提交地点:母基金管理机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科创中心6楼。
- 所需材料:包括管理机构概况、内部管理制度、管理业绩、子基金组建方案、新型研发机构合作情况、项目储备情况等。
联系方式
- 蒋瑞轩:电话0551-65327103,手机13637076996;
- 杜凯祥:电话0551-65370350,手机15855110272。
以上信息由合肥高新集团提供,欢迎有意者积极参与此次招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