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邮政速递便民通"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已颁发了首批无人驾驶装备识别标牌,这标志着无人驾驶技术正在逐步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
新车牌采用了淡蓝色与白色相结合的设计,车牌开头为地区简称,随后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上方清晰标注着“无人装备”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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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根据相关报道,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全国性无人驾驶法律法规。各地的规定大致遵循“有司机找司机,没司机找运营方”的原则。例如,在深圳,如果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事故且车内有驾驶人,责任由驾驶人承担;若车内没有驾驶人,则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负责。而在上海,事故责任则由所属企业先行赔付,并可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该消息还建议,在路上遇到无人驾驶汽车时,车主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跟车过近或过度关注无人驾驶汽车,以防分散注意力引发事故。无人驾驶汽车一般会保持3-5米的安全距离,并在遇到其他车辆或行人时减速或紧急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