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来发布了一项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暂时进境修理税收政策的公告。该政策规定,对于在上海自由贸易区及其下属临港新片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称为“试点区域”)内,企业自公告生效之日起从境外临时进口用于修理的货物,将享受保税政策,并在货物复运出境时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若修理完毕后货物未复运出境,而是选择转为内销,则需按照实际申报的状态补办进口手续,并依照修理后货物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此政策旨在优化自由贸易区内企业进口维修服务的税收环境,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区内贸易与经济活动的繁荣。通过实施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能够提升企业在自由贸易区内的运营效率,还能够吸引更多的国际维修服务供应商入驻,进一步增强自由贸易区在全球供应链中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