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司法部联合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共同制定了《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指导意见(草案)》。该文件旨在明确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强调应遵循市场规则,依据实际工作量与投入资源合理定价,并需在服务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收费协议。禁止中介机构及其员工在既定费用之外额外收取费用或采用临时涨价等手段变相增加成本。
同时,《指导意见》也对地方政府行为进行了规范,禁止其将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奖励发行人或中介机构的条件。若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必须追回已发放的奖励,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分。
此举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确保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透明度,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